0575-8857618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 环评公示
首页 / 新闻中心 / 金道新闻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 环评公示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 环评公示

2027-03-13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拟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步锦路689号实施。为听取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将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步锦路689号

3、建设项目概要:公司投资38500万元,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步锦路689号实施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项目征地41.7亩,新增建筑66717.6平方米,购置卧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数控立车、数控磨齿机、电机装配流水线等先进设备,从事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和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的生产,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电动叉车驱动电机30000台套和大功率叉车变速箱28000台套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市场领导地位。目前该项目已由柯桥区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5-330603-99-01-18111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征地41.7亩,新增建筑66717.6平方米,项目施工期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防治、生态环境防治等方面采取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基本上属于暂时性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能够落实上述环保措施,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简析:项目废气主要有喷漆产生的废气、热处理废气、粗、精加工、磨加工有机废气。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简排放,热处理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粗、精加工、磨加工有机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简析: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工件清洗废水,工件清洗废水采用“隔油+一体式竖流沉淀”处理工艺,厂区清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钱塘江,不会对企业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简析:经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应噪声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影响简析: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固废的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3-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名称/文号

限值

大气环境

喷漆废气处理装置DA001

颗粒物

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收集后一并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30mg/m3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TVOC

120mg/m3

热处理废气处理装置DA002

颗粒物

热处理工序设置油雾处理装置,热处理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20mg/m3

非甲烷总烃

120mg/m3

地表水

环境

废水排放口DW001

pH

项目污水进入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集中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6~9

CODcr

500mg/L

氨氮

35mg/L

总氮

70mg/L

BOD5

300mg/L

 

SS

 

 

100mg/L

总磷

0.8mg/L

石油类

20mg/L

LAS

20mg/L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1)生产设备选型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置生产车间,产生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间,厂界四周布置仓库等辅助用房对项目噪声进行阻隔;

(3)生产车间设置双层隔声门窗,废气处理装置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风管接头采用柔性连接;冷却塔设置隔声屏障;

(4)对项目所有风机房采取全封闭形式,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

(5)对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工作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从源头上削减噪声源强。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和北厂界(昼间≤65dB、夜间≤55dB)

电磁辐射

/

/

/

/

固体

废物

危险废物

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切削液、切削液重复利用废物、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处理。

企业已设置20m2危险废物仓库1间。

危废仓库严格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设置,暂存间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同时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立标识标牌。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项目危险废物应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设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

废金属边角料、废一般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及时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企业已设置250m2一般固废仓库1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其他要求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及原辅料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

2、厂区内的物料仓库、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并且设置在室内,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设置防渗层,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只容积65m3事故应急池,应急贮存事故废水。

项目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以保证若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应急响应行动。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企业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如下:

表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摘录)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83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49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类。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因此,本项目在筹备、设计和施工、运行的不同阶段,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因此,项目竣工后,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驱动电机及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项目拟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步锦路689号实施,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内10个工作日之内(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27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本公司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本告示发布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审批部门和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5-84125977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5-84139781

十、当地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名称: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75-85181000

十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方式:13957537468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3日

还没有找到您想要的产品吗?
联系我们